发布日期:2024-08-13 09:15 点击次数:87
6月11日,上交所官网发布关于对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尔芯”)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据悉,思尔芯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招股说明书涉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因此,上交所决定对思尔芯予以5年内不接受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此前,思尔芯及其责任人被证监会合计处罚1650万元罚款。据悉,思尔芯案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未获注册前,证监会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同时也是首单对发行人“拉黑”5年的处罚。
虚增利润近120%
招股书显示,思尔芯成立于2004年1月,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集成电路EDA领域,业务聚焦于数字芯片的前端验证,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原型验证系统和验证云服务等解决方案。
公开资料显示,思尔芯于2021年8月提交科创板IPO申请,拟融资金额为10亿元;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601995),会计所和律所分别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而作为首发信息披露质量抽查企业,证监会于2021年12月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发现公司涉嫌存在虚增收入等违法违规事项。2022年7月,思尔芯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上交所决定终止审核。
此次纪律处分决定表示,经查,思尔芯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涉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36.72万元,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11.55%,虚增利润总额合计1246.17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18.48%。
具体来看,思尔芯主要通过虚构销售交易和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2020年,思尔芯通过虚构销售交易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812.17万元,对应虚增利润总额782.78万元;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724.55万元,对应虚增利润总额433.35万元。同时,2020年,思尔芯少计提利息费用30.04万元,对应虚增利润总额30.04万元。
上交所表示,经该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予以5年内不接受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认定3年内不适合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对思尔芯时任董事长黄学良予以1年内不接受其控制的其他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
上交所同时称,上述纪律处分将通报证监会,并记入证监会诚信档案数据库。当事人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交易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诚实守信,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合计被罚1650万元
今年年初,证监会对思尔芯申请科创板首发上市过程中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彼时,证监会对思尔芯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董事长黄学良,时任思尔芯董事、首席执行官、总经理Toshio Nakama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董事、资深副总裁林铠鹏,时任思尔芯董事、资深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熊世坤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首席财务官黎雄应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监事会主席杨录处以100万元罚款。上述罚款合计1650万元。
证监会强调,将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进一步加大新股发行领域现场检查、现场督导、稽查执法力度香港配资平台,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坚持“申报即担责”,对于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即使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也要一查到底。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